虽然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都明确规定,新建建筑和经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当实行计量收费,但目前各地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的建筑在11亿平方米左右,实际安装计量表的面积只有4.6亿平方米,仅占42%。
一方面,许多新建建筑不装计量表,另一方面,在工程项目上已经装的计量表很多都是质量不合格、未经检测、易损坏,甚至已经损坏了的计量表,仅仅用来应付有关部门的验收,根本无法实施供热计量收费,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一些地方虽然安装了合格的供热计量表,但却只是摆花架子、搞假把戏,根本不按计量收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已经安装供热计量表的面积有近7亿平方米,其中没有计量收费的面积高达3.8亿平方米,一些城市计量收费的面积仅为安装计量表面积的十分之一。
有些城市不规定进行计量收费,以各种“土政策”欺骗群众,再以各种假账目应付检查。有些地方实现了节能而没有实现节费,广大用户虽然少用热却没有得到缴费上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