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推动产品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理念,中国制冷展组委会决定开展中国制冷展“新产品”活动; 2.中国制冷展“新产品”称号由中国制冷展组委会授予,各参展企业自行申报; 3. 所申报的“新产品”应该为计划在展会期间展出的,由企业自主研发的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符合低碳、绿色、环保的原则,充分体现企业自身的技术进步和发展方向; 4.企业申报“新产品”,需正式填报“新产品申报书”,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材料: (1) 必须提交产品说明书,且说明书应包括详细的产品技术参数; (2) 其他申报材料:如产品专利证书,产品应用案例说明等。这些材料作为新产品申报的补充材料,非强制性要求,但是会有力的提高申报成功率; (3) 中国制冷展组委会有权利要求申报企业补交以上未提及的其他说明材料。 5. “新产品”申报审查由中国制冷展组委会委托中国制冷展专家委员会负责;中国制冷展专家委员会由来自国内研究设计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中立专家组成; 6. “新产品”申报材料递交截止至中国制冷展开展1个月前,2010年递交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12日; 7.审查结果于展前公布;对审查通过的产品,中国制冷展组委会授予“新产品”称号,并提供“新产品”标识,供企业在展会期间展示; 8.中国制冷展认可的“新产品”,指该产品符合本《说明》条款2中的各项特性,不代表该产品达到或超过国内、国际最高水平; 9. 中国制冷展组委会保留对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申报书返回至: 中国制冷学会 王从飞 先生 电话:010-68450951 传真:010-68420694 email:cfwang@car.org.cn
中国制冷展组委会 2010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