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将对能源效率等级为1级或2级产品的生产企业给予补助,再由生产企业按补助后的价格进行销售,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安排一定资金支持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指出,财政补助标准主要依据高效节能产品与同类普通产品成本差异的一定比例确定。《通知》规定,推广产品和企业实行准入制度,国家设定统一准入条件,由企业申报。财政补助的高效节能产品必须符合能源效率国家标准,能源效率等级为1级或2级,其他质量性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实际销售价格不高于企业承诺的推广价格减去财政补助后的金额。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布,宣布从6月1日起再度提高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空调、电动真空吸尘器、彩色卫星电视接收机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台扇、落地扇、壁扇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5%,液晶玻璃基板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11月18日上午,首届世界低碳大会高层论坛在南昌举行。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论坛上透露,下一步,环保部将配合国家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试点工作,以中国环境标志为基础,探索开展低碳产品认证。环境保护部在参考了国外低碳产品认证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在中国环境标志框架下,把产品服务归入适当的分类,设置“气候相关”类产品;与每年中国环境标志标准制修订工作结合,对纳入“气候相关”类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碳排放的限值要求;按照原有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体系,对通过认证的该类产品授予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以表示该类产品对减少碳排放、保护气候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二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新建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设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相关工厂在新建生产装置(线)上使用含有氢氯氟烃(HCFC)制冷剂的要求作了严格规定。《通知》中禁止使用HCFC制冷剂的新建生产装置(线)。涉及行业,包括制冷空调、发泡行业、烟丝膨胀、清洗行业及气雾剂行业。其中制冷空调中禁止的新建设施有“以含氢氯氟烃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运输业及房间空调器使用的压缩机、空调、冷冻、冷藏设备生产装置(线)”。同时,对于这些生产装置(线),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核批准。对于用于特殊用途含有HCFC制冷剂的新建生产装置(线),企业必须向环保部提交书面申请以及其特殊用途证明材料,经环保部核准后,由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受理并审批,并最终报环保部备案。对于违规建设生产装置(线)的企业,将由地方环保部门报请当地政府责令拆除,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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